孩子未满一周男方能否起诉离婚

时间:2021-03-12 点击:1665次
孩子未满一周岁男方一般不可以起诉离婚,但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就没有限制。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孩子未满一周男方能否起诉离婚?接下来由西安离婚律师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孩子未满一周男方能否起诉离婚
孩子未满一周岁男方一般不可以起诉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是不得提出离婚的。我国婚姻法出于保护妇女、儿童利益的考虑,规定,哺乳期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如果女方要求离婚、或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或者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女方怀孕分娩的婴儿是与他人通奸所生,二人继续共同生活会危及到一方的生命安全时,法院会受理离婚请求。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二、关于孩子未满一周男方能否起诉离婚案例分析
案例介绍:
在家庭婚姻生活中,一旦夫妻双方育有子女,孩子就成了两人一生的牵绊与纽带。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无法弥合时,在离婚诉讼中,对孩子的伤害、孩子的归属都是需要谨慎处理的问题。近日,市民方先生(化姓)向本栏目打来热线咨询,孩子还年幼,他能否向妻子提出离婚呢?
方先生与妻子是通过媒人介绍相识的,在进行过短暂接触之后,两人便领证结婚,方先生认为,他与妻子婚前并无深厚的感情基础,也并无透彻了解彼此。在他看来,这也是两人今日婚姻生活不幸福的根本原因。
2014年2月,两人结婚仅月余,方先生的妻子便怀孕了。据方先生讲述,两人还未来得及培养感情,就面临着即将为人父母的重担。由于身体原因,方先生的妻子在怀孕时反应强烈,脾气也变得十分暴躁。在时而爆发的争吵中,两人的矛盾日益积累下来。去年冬天,方先生的妻子为他生下了一个儿子,但孩子的降生却没能缓和两人的关系,反而因为经济负担的进一步加重,使两人的相处变得更为困难。
今年6月,方先生第一次向妻子提出了离婚,并要求自己抚养孩子,却遭到了妻子的拒绝与痛骂。现在,两人的孩子仅8个月大,方先生想知道,自己能否去法院起诉离婚,孩子又能否判给自己抚养呢?
律师回复:
根据方先生描述的情况,孩子尚不满一周岁,他不得起诉离婚。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也就是说,方先生夫妻之间,妻子一方可以提出离婚。但即便法院准予双方离婚,方先生也很难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因为《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一般情况来说,在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都会判随母亲生活,男方可享有探视权,并支付抚养费。
以上是西安离婚律师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孩子未满一周男方能否起诉离婚相关法律知识,由此可知,孩子未满一周岁,没有特殊情况下,男方起诉离婚法院是不会受理的,除非女方起诉。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发布法律咨询。